陜西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介紹!
陜西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規程有什么呢?怎么做比較合適呢?陜西威斯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小編與您一起來看:
一、目的
規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,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,齊全好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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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適用范圍
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。
三、職責
1、安全消防部部長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督、檢查工作。
2、消防主任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。
四、程序要點
1、登記入庫
(1)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。檢驗器材的性能、規格、數量、使用日期、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,驗證數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據相吻合,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。
(2)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人庫登記。
2、領用與歸還
(1)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主任登記確認后,方可領出,用完后及時歸還。
(2)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主任領出。訓練完后統一送還倉庫保管。
(3)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監控員簽字確認,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。
(4)配置在各部門、公共場所、電房、保安崗位的消防器材,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,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督其部門員工保管,消防中心定時檢查。
(5)工程部、環維部或其他部門需借用消防器材時,須經部長、經理同意,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,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晾干,由消防主任簽收后人庫保管,消防員填寫《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》。